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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程序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之嫌疑犯亦或被告,亦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的犯嫌人和被告。在符合如下所述各项具体条件时,通常均可依法申请实施取保候审:
1.不致引发社会危害性:即被取保候审之人将不会对侦查、起诉或审判工作造成任何阻碍,也不会有逃逸、自残甚至串供或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
2.身体状况不宜羁押: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等特殊生理状态。
3.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且可能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
4.具备稳定的居所及可靠的担保人,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之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4-06-08 14:3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