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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您遗失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只需前往办理案件的相关机构再次申请开具取保候审决定书便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6-07 11:5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