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公司资金进行放贷并收取利息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倘若挪用金额较大且存在未按期偿还的状况,无疑是涉嫌违法乃至构成刑事犯罪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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