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南京市寻衅滋事罪标准是多少

南京市寻衅滋事罪标准是多少

王**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06 11:06:00 442人阅读

南京市寻衅滋事罪标准是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南京市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认定主要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的相关条款进行判断。寻衅滋事罪通常涉及到的是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无缘无故地对他人实施暴力,以威胁性的方式追逐、阻拦他人,侮辱、谩骂甚至恐吓他人,采取强制手段强行霸占、侵吞公私财物等一系列不当行为,且情节较为恶劣或者已经产生了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况下。
至于具体的量刑,则需结合相关犯罪事实、情节及潜在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6-06 11:08: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