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准则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涉及使用伪造、虚假身份证明骗取或作废的信用卡,以及冒用他人信用卡等行为,若其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者,则可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第二,如存在恶意透支行为,且透支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者,亦将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同时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还款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如果恶意透支的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且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透支款项和利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唐山诈骗数额标准一般要达到三千到一万元才可以立案;构成诈骗罪者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诈骗的数额巨大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按规定处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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