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取保候审的实施通常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其一是为了保证嫌疑人或被告能够积极配合并参与到随后进行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中去;
其二则在于确保他们不存在做出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行为的可能性。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实施取保候审可以有效地替代传统意义上的拘留之刑罚,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举例来说,如果嫌疑人或被告在承受某种疾病或身怀有孕的特殊情况下,完全具备了不至于逃跑、对司法程序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时,就有可能会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得以实施取保候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情节较轻、证据确凿且嫌疑人不会对司法程序产生任何阻碍作用的案件,同样有可能被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举措。一般在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并无明显逃离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倾向,同时又不能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形之下,方可予以实施,以此来规避拘留这种严厉的处罚方式。举例来讲,如果被告人体质健康状况较差或者正处于妊娠期间,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均可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专业解答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案情和法律规定,考虑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人员: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或附加刑的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嫌疑人;身患重病、处于孕期或产期的女性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结案的嫌疑人。
专业解答当事人被刑事拘留30天后,若想申请取保候审,一般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证据未完全收集,需要进一步调查来确定犯罪事实;二是虽然有证据,但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的威胁不大,不会影响公共安全;三是嫌疑人因健康问题不宜继续关押。
专业解答被取保候审后,要是又被拘留了,可能是因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有新证据或者新情况出现,需要继续调查; 2.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 3.原案件的进展需要调整强制措施。 具体是哪种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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