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便可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那么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造成社会公共危害性,则同样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