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被告被收押于看守所中时,仅有辩护律师具备权限进行探视。辩护律师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职责,向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随后,看守所需在收到请求后48个小时内完成安排会见事宜,最迟不得超过此期限。为此,辩护律师有权与刑拘在押的被告人或嫌疑人进行面对面或书面形式的交流沟通。
此外,其他辩护人若得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享有与在押被告人或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024-05-31 17:2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