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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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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产证下来前变更所有人流程是什么

肖** 江西-九江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30 13:07:00 302人阅读

房产证下来前变更所有人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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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房产更名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房产交易双方应携同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薄以及房产证等资料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呈交不动产变更申请;
其次,房管局会对收到的各项申请文件进行细致的审查;
最后,若房管局确定相关申请符合变更要求,则将予以批准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反之,未经登记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此外,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生效。
关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登记机构负责具体办理。
国家对于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及其登记方法,均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明确规定。
同时,法律还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如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24-05-30 13: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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