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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明确了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几类状况:
(首先)(其一)是关于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赔偿工伤医疗费用、获得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额仅限于当地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范围内的争端;
(其次)(再次)即为因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标准而引发的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024-05-28 12: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