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诉讼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自人民法院接收立案申请之日起,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送达至人民法院;
其次,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且属于受案范围之内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反之,则不予受理;
再次,人民法院应当组建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或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最后,进入审理阶段。
在此过程中,依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资料,人民法院需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最终,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并宣告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专业解答政府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包括:制定征收土地方案并上报审批,发布征收公告并听取意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后交付土地。确保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申诉权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专业解答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的流程是首先当事人要携带有关身份证件、拆迁补偿合同、起诉状等去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当事人,等待开庭审判。更多有关于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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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土地行政征收的,此时是需要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过审核之后由行政机关执行征收。对于被征收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来说,在行政机关实施征收的行为之后,此时国家是会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此时要根据具体的损失确定。
律师解析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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