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因为保安的过失,导致被窃。如果保安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就能够避免盗窃案的话,那么物业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着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也是物业公司的一项合同义务。如果违约他应当承担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保安已经按照职责进行了必要的巡逻,盘查等措施,仍然难以避免盗窃案件的话,那物业公司就没有这方面的责任了。
二、侵占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区别: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一般基于对其行为的推定,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既是行为的一个客观方面,又是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的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的;
3、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同时信用卡在信用卡诈骗罪中是犯罪工具,为本罪所独有;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侵占罪必须是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信用卡诈骗罪超过规定限额透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才构成犯罪,而盗窃罪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5、主体要件不同。侵占罪、盗窃罪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均构成本罪;而信用卡诈骗罪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
不用承担责任,完全由驾驶该车辆的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