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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定是故意

杨* 河北-廊坊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4 09:28:00 398人阅读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定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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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确定标准在于:
首先,该犯罪的侵害对象是他人的人身自由与健康权益;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犯罪者需要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从犯罪者的主观心态来看,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24 09:29:00 回复

对于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名誉受到损害,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由于名誉权侵权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一般是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此时就应该由提讼的一方首先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具体需要的证据包括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等等。

对于如何区分被害人和受害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2、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身伤害也是法律中的一种概念,但我们经常将它和人身损害混淆在一起,下面我们来看看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的区别。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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