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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四川省关于盗窃犯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如下:
针对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这三个幅度内的情形,应分别视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依据该部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对于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行为人,依法应给予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处以罚款或罚金;
而对于盗窃数额达到“巨大”或“特别巨大”标准,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给予其三年乃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处以罚款或罚金;
如财产损失性质甚为恶劣,金额又是特别巨大者,还需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以及强制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23 13:5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