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行贿罪构成主体是谁

行贿罪构成主体是谁

唐* 福建-宁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2 17:46:00 316人阅读

行贿罪构成主体是谁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宁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行贿罪的实施者,亦即该罪名的犯罪主体,通常定义为所有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任何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都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因为他们还需满足另一个重要条件——其行为必须是为了谋求不正当的非法利益。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贿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为获取不当、非法的经济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
然而,许多人往往会将行贿罪的主体误解为仅限于国家公职人员,这主要源于对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两个概念的混淆。
实际上,在行贿罪的语境下,犯罪主体是指所有可能触犯此罪的人,而犯罪对象则是指特定的受贿方,即国家公职人员。
值得强调的是,国家公职人员通常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即我们常说的公务员群体。
然而,若行为人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的初衷是由于受到后者的威胁或勒索,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4-05-22 17:47: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