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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侵占罪立案后咋处理

朱* 江西-九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5.21 15:11:00 455人阅读

职业侵占罪立案后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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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对已立案的刑事案件开展及时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要对所有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且客观的收集和整理。
在完成初步调查后,对于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犯罪行为的案件,公安机关应进行预审程序,对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其证明力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立案之后,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2024-05-21 15:12: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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