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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赌博洗钱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陈* 福建-宁德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5.21 12:51:00 358人阅读

网购赌博洗钱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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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涉及网上赌博活动,如果组织了三名及以上参赌者进行赌博,且赌资总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者抽头渔利总额累积累积至人民币五千元以上,则应依法予以审理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借助计算机网络来进行的赌博犯罪,那么赌资数额将依据在计算机网络上的投注金额或者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一个点所代表的实际金额来计算确定。
然而,对于那些虽然参与过多次赌博,但是输赢金额并不大,并没有将赌博作为其日常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人;
或者虽然行为人提供了赌场、赌具等设施,但自己并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的情况,均不应该被判定为赌博罪。
在此类案件中,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2024-05-21 12:52:00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洗钱罪一般为5年上下。
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洗钱是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卖淫犯罪、贩毒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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