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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判无期徒刑减刑受限制吗

王* 江西-九江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5.21 11:27:00 415人阅读

强奸罪判无期徒刑减刑受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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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奸罪可以适用减刑制度。
然而,此项行为需满足下列两项不可或缺的条件方可进行:
首先,犯罪分子须曾经被判决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及缓刑二年执行。
这意味着,此类罪犯仅受刑法所规定刑种的限制,而无需考虑犯罪性质以及被判刑期的长短;
其次,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且未曾被判处刑罚或者已经执行完刑罚,则减刑将失去其实际意义。
关于减刑,可分为相对减刑与绝对减刑两大类情况。
其中,相对减刑又称为“可以减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改造,确实表现出悔过自新或者有立功表现,即可获得减刑。
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便符合相对减刑的要求。
至于绝对减刑,亦称“应当减刑”,是指具备刑法所规定的六大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下,所实施的减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024-05-21 11: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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