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故意伤害罪的司法程序中,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能将涉案人员释放。
然而,对于由民间纷争所引发的、导致受害者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后能够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并积极地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以获得其谅解,同时,受害者也愿意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就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而人民检察院在经过仔细审查之后,若认为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则可以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专业解答涉及故意伤害罪未遂的犯罪嫌疑人能否获释在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故意伤害罪所涉及的案件中,公诉机关通常不会轻易做出释放被告的决定。然而,如果该案件是由民间纠纷引发且造成了他人轻伤的后果,犯罪嫌疑人为表达其真诚的悔意并积极寻求对被害人进行补偿以获得对方的谅解,同时被害人也表现出愿意与被告人达成和解的意愿,那么公安机关便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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