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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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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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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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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受贿罪的犯罪构成都有什么

王** 江西-九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1 10:14:00 324人阅读

新型受贿罪的犯罪构成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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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法益复杂多样。
其首要之客体关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正常运作与管理;
其次要次要客体则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问题。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行为上表现为行为人运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强行索取财物,或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定人群,即国家公职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公职人员涵盖了两种类型,即法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拟制的国家公职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心理上由故意构成,仅有行为人为故意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方能构成受贿罪,而过失行为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5-21 10: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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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024.06.27 13718阅读
  • 新型受贿犯罪的类型都有哪些

    专业解答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2、收受干股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4、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5、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六、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 七、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

    2024.06.14 144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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