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的自诉,必须提交正式的刑事自诉状。如果同时还需要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那么,还应当额外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给法院予以审查和决策。在这之后,便需要着手筹备开庭事宜,遵守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对争议进行调解。自诉人有权与被告方达成自身的和解协议,或者选择撤回其自诉。一旦庭审工作圆满完成,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决并公布结果。
2024-05-18 22:18:55 回复
解析:
在对构成拒绝履行裁判规定的犯罪行为进行自诉时,您需要提交一份详尽的刑事自诉状。
如果您还想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还需提供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给法官参考并等待决定。
紧接着,为了能保证案件顺利审理,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整理材料等。
在开庭过程中,您需要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此外,自诉人有权选择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请求。
当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专业解答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若启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需向法庭提交详尽的刑事自诉状。若在申请自诉时还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则应同时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此后,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准备工作完成后,便可进入开庭阶段。在庭审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以自愿、合法为原则进行调解环节。
专业解答拒不履行法院裁决判决罪的立案门槛在人民法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之后,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1.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经依法查封、扣押或清点并责令被告人保管的涉案资产;2. 擅自转移已经被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的涉案资金和资产;3. 故意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4. 采用暴力手段或以胁迫手段阻碍或抗拒执行相关法律事务,导致其无法正常进行;5. 实施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司法执行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专业解答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程序違反對於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判義務者,應當根據下述情況之一,確認是否屬於"嚴重耐性"的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該等判決或裁判的態度:首先,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後,他們隱藏、轉移、出售、毀壞已經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根據法院的指派被妥善保管的財產,還有在合議中被要求轉移已經凍結的財產,這樣的行為導致判決或裁定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其次,他們隱藏、轉移、出售、毀壞在執行過程中向法院提供保證的財產,此舉明顯地導致了判決或裁定無法被執行;再來,透過暴力、威脅的方式干擾或抵抗法律執行,以致於整個執行工作必須被迫停止;此外,集結群眾鬧事、衝破執行現場秩序,圍攻、扣留、毆打執行人員,使得執行工作竟無法正常進行;最後,損壞、搶奪執行案件信息,手指執行權力的工具,執法人員的制服以及執法人員所需的證件,并且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专业解答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涵盖调解书。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指具备执行内容并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及公证债权文书等作出的裁定,也属此范畴。因此,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调解书也构成此罪。
专业解答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涵盖调解书。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指具备执行内容并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及公证债权文书等作出的裁定,也属此范畴。因此,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调解书也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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