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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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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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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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已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您有权委托律师作为您的辩护人为您提供辩护服务。在此过程中,律师应依据事实与法律,为您提交关于您无罪、轻罪或应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资料及建议;并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以维护您在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2024-05-17 13:01:19 回复
解析:
在遇到犯罪行为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士有权利用聘请律师作为辩护方,为其合法权益全权代理。
律师的职责无疑是依据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提供足够的证据以及合理的法律观点,证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类型无罪、罪行轻微或可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从而有效地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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