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被公安机关依法登记备案并无法进行撤销处理。对于涉及到吸毒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会实施严格的动态监管,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共享,个人身份信息也可在全国各地进行查询和验证。经过戒毒治疗后获得解除管控的人员,如能在接下来的三年内通过所在辖区派出所的定期尿液检测监督达标且无复吸情况发生,则可获取相关证明文件,从而得以解除动态监管。
2024-05-17 13:31:22 回复
解析:
因吸食毒品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的记录与惩处,此类记录不可被消除。
对于正在进行戒毒治疗的吸毒者,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全国范围内的动态实施管控措施并实现资料共享和联网,为防范潜在风险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凡涉毒人员的身份信息均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
若涉毒人员成功完成了为期三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后,并在当地派出所通过尿检方式接受了多次监测且结果无异常现象,便有权申请解除动态管控机制,并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专业解答身份证被别人利用来登记吸毒的违法行为的公民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消除手续,而消除案底的前提是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而且不可能存在吸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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