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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何进行

杨* 江西-九江 行政处罚咨询 2024.05.17 09:22:00 412人阅读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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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程序实行方式如下:
首先,听证记录员需在听证会开始之前仔细检查各听证人员是否已全部出席并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同时,在听证会正式开始之前,应向全体听证人员进行简要的身份介绍,尤其针对委托代理人,更需将其身份证明文件交由主持人进行查验确认;
其次,听证会开始之后,主持人需要求会场保持安静,并明确宣布听证会进行过程中的各项纪律规定;
再次,进入听证内容的陈述、申辩及质证环节。在质证过程中,应紧紧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展开质疑、解释、反驳等环节,若存在任何异议,双方均应在现场立即提出质疑,并进行即时的质证与辩论,而非在听证会结束后再行质证,因为这样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在听证调查阶段,听证组织机构应对所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以确保其准确性。待主持人宣布调查结果并宣布听证会圆满结束之时,整个听证流程即告终结。

2024-05-17 12:5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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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实施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过程中,以下步骤至关重要:
首先,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听证记录员务必仔细核查所有听证参与者是否全员出席,并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
同时,在会议开始之际,应向在场人员简要地进行个人身份的确认及认证,针对代理诉讼的当事人,需将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提交给主持人进行进一步审查核实;
其次,在听证会正式启动之后,主持人应要求会场保持安静,并明确宣布听证会期间所遵循的各项纪律规定;
再次,在听证环节中,各方应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的陈述、辩护以及质证。
在质证过程中,应紧紧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展开深入的质疑、解释、反驳。
若存在任何异议,双方应立即提出质疑,并在现场进行质证与辩论。
若听证会结束后再行质证,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在听证调查阶段,听证组织机构应对所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确保其准确无误。
待主持人宣布调查结果后,听证会即告圆满落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4-05-17 09:23: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一、业务解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7、听证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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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通常需要多少天

    专业解答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严格时间限制:受害方须在行政机构公告后3日内申请;处理单位应在听证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方,包括具体时间和地点。重要的是,对于可能涉及重罚(停产停业、吊销许可等)的决定,机构必须提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方能做出最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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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专业解答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及时组织听证,听证举行时由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2024.09.07 1286阅读
  •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024.09.07 1857阅读
  •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专业解答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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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专业解答以下是一些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基本规定:听证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需要进行听证。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的申请: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举行听证。若是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2024.02.19 2202阅读
  • 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进行?

    律师解析 1.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内容。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5.行政赔偿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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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5 978阅读
  •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都有什么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有: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其他程序内容。

    2025.05.23 9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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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不需要听证。 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照规定实施强制执行,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2025.05.16 11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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