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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凡实施入室强取他人财产者,均视为抢劫行为,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将面临从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于死刑。
倘若利用暴力手段、胁迫手段或其他非法手段对公私财产进行掠夺,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罚金;
若出现如下任一恶劣情形,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且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
(3)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
(4)多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的;
(5)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
(6)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5-16 17: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