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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诈骗属于经侦是正常的吗

王*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16 09:20:00 456人阅读

无效合同诈骗属于经侦是正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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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范畴。在这种犯罪活动中,行为者往往会采取虚构设立的单位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权。倘若行为者在整个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通过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遭受损失,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2024-05-16 14: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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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这是一宗由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处理的案件。
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可能会采取诸如虚构公司或冒充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等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并且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大量财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4-05-16 09: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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