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回避的基本方式大致分为自我回避以及当事人明确提出回避两类。
所谓自我回避,便是指适用的工作人员在遇到法定应予回避的情境时,自觉地选择退出与该案件相关的诉讼或相关活动。
关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请求事项,则是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有权提出,同时需详细阐述具体原因,并且务必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如果诉讼中的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才得以知晓,同样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提出。
对于被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而言,在人民法院尚未就其是否需要回避做出最终决定之前,他们必须暂时停止参与该案的所有工作,除非案件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至于院长在担任审判长职务时的回避问题,则由审判委员会负责做出决定;
而审判人员的回避事宜,则由院长亲自裁定;
至于其他工作人员的回避问题,则由审判长进行决策。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出最终决定。
若申请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接收到决定之时申请复议一次。
在此期间,被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仍需继续参与该案的工作,直至复议结果公布为止。
人民法院对于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的复议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到复议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专业解答如何依法申请法官回避关于申请法官回避案子的步骤和程序如下所示: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同时详细阐述其请求回避的具体原因;其次,法院会在收到回避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迅速作出决定;最后,如申请人对此决定持不同意见,还可以享有权利申请复议一次。
专业解答在任何司法程序的处理过程之中,总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对当事人不利的境况,例如,负责案件审判过程的相关工作人员如若与某个特定一方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经济利益关联,这无疑将使得案件审判陷入不公正的困境。当当事人遭遇这种境遇之时,他们自然享有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力,以使自己在诉讼过程中有更为平等的参与机会和待遇。
专业解答回避分自我回避和当事人提出两类。自我回避是工作人员在法定情况下自觉退出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提出回避请求,需在开庭前提出,紧急情况可在辩论结束前提出。被申请回避者需暂停工作,除非紧急情况。院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由院长决定,其他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应在三日内决定,异议可复议一次,期间被申请回避者需继续工作。复议决定也应在三日内做出并通知申请人。
专业解答若法官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请求其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家属;2)本人或其密切关系人员在案涉利害问题上有直接利益;3)曾作为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律师参与审理;4)与当事人存在紧密关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专业解答若法官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请求其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家属;2)本人或其密切关系人员在案涉利害问题上有直接利益;3)曾作为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律师参与审理;4)与当事人存在紧密关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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