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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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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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因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鬼探头”或者做出其他危险动作而引发的车祸事故中,司机并没有超速行驶、饮酒驾车、违规操作亦或是闯红灯等不当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事故造成何种严重后果,从法律角度来看,都应由行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司机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024-05-15 13:13:54 回复
解析:
因"鬼探头"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司机通常情况下并未触犯刑事法律。
假如在无超速、无酒驾、无违反交通规则且并未闯红灯的情况下,由行人擅自闯红灯或其他不当行为引发了车辆制动不及的车祸,那么从刑事角度来看,应当由行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对于车主而言则不存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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