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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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欲寻找该方涉及不忠诚行为的确凿证据,可采用以下三种收集途径。
首先,当事人可自行搜集相关信息;
其次,可聘请律师作为授权代理人代为搜集相关证据;
最后,亦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协助搜集所需证据。在代理诉讼过程中,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享有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并可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关于查阅案件相关资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操作方式,则由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明确规定。
解析:
为了收集到针对配偶不忠诚行为的证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操作。
首先便是自行搜集相关证据;
其次则可委托资深律师进行搜集工作;
最后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负责收集所需证据。
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享有合法权利去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同时也被赋予了查阅与本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的权限。
关于查阅这些资料的具体范围及方式,则由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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