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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当盗窃行为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一定数量时,才能正式以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当盗窃行为所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时,应当被视为“数额较大”,并将其纳入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责。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存在差异,
因此,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2024-05-13 18:2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