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股份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亦受到若干制限,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关于股份转让场所之限定,法律明确规定,股东欲出让或受让其所有股份, 应在通过合法注册成立的证券交易机构完成交易,或遵照国务院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其次,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存在差异。针对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需采用背书方式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须将受让方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址等信息载入股东名册。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需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再者,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时亦有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向公司报告他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此外,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024-05-13 13:36: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