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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才五十多岁要求子女养老合法吗

戴** 江西-九江 收养赡养咨询 2024.05.13 10:13:00 382人阅读

父母才五十多岁要求子女养老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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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年满六十周岁者应被视为老年人群体,对于此年龄段内经济状况较为困窘的老年人,其法定赡养义务人,即其子女,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各项必要开支;而当老年人无法独立生活时,其合法赡养义务人亦应对其实施妥善照顾,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履行照护职责,则应尊重并遵循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委托他人代为照料。因此,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用通常需满足两大基本前提条件:
首先,父母必须年满六十周岁;
其次,父母的经济状况须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2024-05-13 13:5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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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年满六十岁者被视为老年群体,针对此类老年人中经济状况较为困窘的人群,他们的直系亲属(即子女)作为赡养义务承担者,有责任负担起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必要开支;
而在老年人身心状况无法自理需要照顾之时,相关赡养生存者必须提供周到照护,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照料,亦应遵循老年人的意愿委派他人代理。
因此,子女向成年父母支付赡养费用通常需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父母年龄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60周岁);
其次,父母经济状况需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
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2024-05-13 10:14:00 回复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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