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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是什么

董* 江西-萍乡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5.12 16:35:00 494人阅读

青海省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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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侵占罪的罪行鉴定金额设定在五千元人民币。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行为人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拒绝返还给原物主的情况下,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数量的罚款;
若贪污金额巨大或是存在其它严重情节时,将面临二至五年期间的有期徒刑,并同时收到罚金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12 16:37:00 回复

您好,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为附着耕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倍。集体土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附着物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非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告后在拟征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的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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