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故发生后,涉案人员在清楚知晓自身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后,选择直接离开现场,便可以被定义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构成要件才能成立:
首先,肇事者需意识到自己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
其次,他(她)必须明确知道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逃逸行为时,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清晰的认识和判断,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解析:
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肇事者明确知晓事故状况但仍选择离开现场,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典型的肇事逃逸。
关于肇事逃逸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肇事者对自身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具有明确的认识,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逃逸行为时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其行为已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关键性主观认知因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