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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以下是关于赠与人向受赠人进行婚前赠与行为的一些法律效力规定:
首先,对于赠与人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所实施的赠与行为,该赠与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双方成功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后,若未出现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则受赠人享有请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并交付赠与标的物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双方未能实现婚姻结合,那么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此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或者要求受赠人归还赠与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4-05-12 10:3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