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物业存在之质量问题,业主可采用以下六项维权方式:
首先,与开发企业进行直接沟通并寻求和解协商解决之道;
其次,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提出投诉;
再者,向该领域的行政主管机构申请申诉;若在双方原协议中有仲裁条款,则可依据此条款进行仲裁程序;如果前述措施均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将此事诉诸于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上述五种方法皆不可行,也不妨考虑借助媒体报道,借助社会舆论的压力来推动维权工作的进程。
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业主维权途径共有六种:
首先,业主可选择与开发企业直接交流并尝试通过和解及协商解决房屋问题;
其次,若无法达成和解,业主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投诉;
第三,业主还可寻求政府负责部门的申诉援助;
第四,依照原有的契约条款依法申请仲裁;
第五,在前述所有途径均失效的情况下,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若业主认为前述所有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也可考虑借助媒体的力量,将事件公之于众,以期借助社会舆论的压力推动维权进程。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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