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居民能够通过法律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首先要确定安装的广告牌手续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其次买下房屋或者商铺时,房地产开发商可否有关于对墙体使用权的明确标注,尤其是对于外墙的使用可否有相关的明文限定和解释;还有一点是要看两方可否签订肯定的协定,在法律有效的范围内的协定是受法律保护,受到利益损坏的一方能够通过法律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参照《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纷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本栋楼外的其他住户如果主张该广告牌的设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只要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及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做法无效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房屋建造过程中没有设计没有空调外机摆放位置(或者就是设计在阳台),是属于设计缺陷或设计不足。 对于这样的设计,物业公司前期肯定会做相关的外机安置方案,明显,物业公司做的是阳台方案,这个方案对外立面的影响很小,但是对于业主存在很大的不便。物业公司的方案应该更多考虑到业主的利益,最好是将各方利益做最好的协调。 建议,联合多家业主向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可以做另一种方案,也就是将高层楼上下所有空调外机统一安置在同一位置,上下对齐,做好冷凝水统一排放。这样对外立面的影响同样很小,统一起来也很美观、大方。如果物业说年久之后空调外机支架可能会锈蚀、掉落容易引起危险之类的,但是真正意义上达到锈蚀、掉落的条件非常苛刻,且存在很大的偶然性,你们也可以说等十年、二十年后,只要物业觉得存在安全隐患了,你们顶多换一个支架80块钱,自己出钱更换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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