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须遵守六个月之规定。
自建设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或者双方当事人于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
对于在二零零三年元月份之后竣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若承包方未能于竣工日后六个月内正式向发包人提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之请求,则该方将自动丧失优先受偿权。
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方在未来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与发包人就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进行专门约定,以便适当延长权利主张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最长为18个月。承包商应及时行使该权利,并确保在18个月内完成主张和实现过程。这一期限从发包方应支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权益,承包商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错失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时机。
专业解答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若业主未全额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通知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逾期未付,除特殊情况外,承包方可与业主协商折现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以清偿债务。
专业解答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通常为15日。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租客,租客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未表示购买意愿,将失去优先购买权。出租方可自由出售房屋,租客按原租赁协议继续享有使用权。
专业解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有效期为竣工日起六个月,若承包方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将丧失此权利。为保障权益,承包方在承接新工程时应与发包方明确约定此权利的期限,以延长有效期限。
专业解答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若业主未全额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通知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逾期未付,除特殊情况外,承包方可与业主协商折现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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