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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发错口服药患者没吃属于医疗事故吗

赖* 河北-廊坊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4.05.08 10:12:00 441人阅读

护士发错口服药患者没吃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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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假若医院给错药物,通常需承担全责。
倘若患者并未因此遭受任何损害或者其病症并无明显受挫,经科室主动致歉,取得患者的理解与宽恕,这一问题便可妥善解决。
然而,如果向患者错误投放的药物已经给患者带来了损害,或者对其病情产生了不利影响,那么医院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患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所有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开支,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2024-05-08 10: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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