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面临倒闭之时,其股权的处置方法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首先,自法院公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之日起,证券交易机构将暂停该公司的股票交易。
其次,公司在接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件之后,必须在同一天内向证券交易机构提交报告,然后由证券交易机构进行审查并公示。
在此之后,首个交易日该公司的股票将会恢复交易,同时实施特殊处理措施。
再次,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后,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责任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向证券交易机构报告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会议情况以及和解与整顿等重要事项,并予以公开披露。
此外,如果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且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经过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的话,证券交易机构也会从法院发布公告的那一天开始,暂停该公司的股票交易。
最后,若法院依法宣布上市公司破产,那么自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证券交易机构将暂停该公司的股票交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专业解答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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