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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是完全可行的,当您手握法院赋予的房产判决书,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监理所进行房产所有权的过户手续时,您需要准备齐全以下的相关资料:
①生效且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以及附带的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②要求进行房产过户的原产权人邓某的房产证、土地证;
③明确房产具体位置的坐落证明;
④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出具的纳税证明;
⑤用以核验房产转移过程中各方属性及其婚姻状况,取得方需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若是判决书判定被告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证,而对方却无视判决,重大期限过后,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法院便会向房地产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房产管理局收到裁定书并参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上的内容和条款,即可依法为您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4-05-06 10:05: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