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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于农村宅基地进行重建时,其规模限制的具体规范为:
1、对于1至2人家庭来说,他们的总面积不能超出95平方米;
2、而对于3人或以上的家庭而言,他们的总用地面积则需要严格控制在125平方米之内;
3、当涉及到原址改造工程时,他们的总用地面积亦不得超越140平方米,同时,建筑物占地面积需依据特定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来加以明确;
4、此外,村居居民在新建房屋时,其建筑占地面积应不大于已获批的建房用地面积的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4-05-05 17:0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