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是否纳税问题再《个人所得税法》中有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所以,此项所得没有费用扣除额,因此即使1块钱也是需要纳税的。
对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和公司合伙经营的,在分红时,应该首先按照双方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红;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原则上应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另外还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 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按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执行。在设立公司时,均要制定公司章程,各股东均要认缴出资,那么各股东的认缴的出资额就是确定的(当然也可能包括后期增资等情况),分红比例及方法等问题也是要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的,也就是说,应首先按照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分红的约定,该约定可能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也可能不以出资比例为限;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的,则要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了。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