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时,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所存在的过错程度及肇事车辆的损害状况进行责任判定。若前车于道路行驶过程中突然停车,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立警示标志,从而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前车应负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专业解答电动车追尾责任该如何判定及处理在涉及到电动自行车追尾机动车事件时,若电动自行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范畴,则应遵循以下责任划定原则:若非机动车驾驶者存在过错行为,则需依据其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所负的赔偿责任;反之,若机动车无任何过失,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责任如何界定在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下,需要按照以下标准来判断各自的责任:首先,若电动车驾驶员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则应由机动车车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次,如有明示证据表明电动车驾驶员确实存在某种过失,应根据其过失的严重程度,适度地减轻机动车车主的赔偿责任。再者,若机动车车主并未出现任何过失行为,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归属的法律问题电动车与汽车发生碰撞,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去考量轿车与事故相关人员的过失程度以及事发车辆的损毁状况,从而对事故责任进行合理划定。举例来说,倘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既定规定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进而引发了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在此类事故中,作为前车方就需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紧随其后的后车则需要对此事故负起主要责任。
专业解答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责任判定原则对于电动车追尾汽车的事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追尾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对车辆损失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责任认定。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立警示标志,从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中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专业解答电动车追尾违章停车车辆责任的判定规则在因乱停车而导致的交通纠纷中,通常情况下,违章停车一方需要负担此次事件中的20%的责任,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要承担剩余的80%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将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根据当事人在此次车祸中所产生的行为对整个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以及他们各自的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进行判断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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