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房产的补偿金额应包括公共分摊面积。此项计算过程中,需精确测定被征用房屋的产权总建筑面积。
然而,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往往是依据其产权证书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予以确定的,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共分摊面积亦会被纳入其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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