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层面来看,并未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装饰装修保证金,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物业服务企业的此种行为在法律范畴内属于非法。尽管物业与业主之间可能已经签订有关于装饰装修保证金的相关协议或者合同,但是鉴于其条款属于标准合同条款之列,且设计加重了业主方应尽义务的内容,明显违反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等基本原则,从而导致其潜在效力难以得到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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