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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公章必须公安备案吗

陈* 江西-九江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4.29 13:44:00 347人阅读

刻公章必须公安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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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组织,如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在刻制本单位的公章时均需要履行相应的备案程序。具体而言,这些实体组织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并取得《刻章许可证》后,方可前往经过公安机关核准的合法刻章企业进行公章的制作。而关于《刻章许可证》的申领事宜,则应前往当地公安局的治安科进行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安部尚未就刻制印章的相关手续作出统一规定,因此各地方公安机关对于刻制印章手续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2024-04-29 13:45:00 回复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印章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是不能启用的。
刻制合同章时,应当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没有办理批准刻制印章手续或备案手续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会被行政处罚,制作的印章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合同章不备案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
根据《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解答如下, 可以换身份证,也可以不换身份证。
因为户口迁移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

1.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则按照需要刻章即可,没有规定必须具有公章。  
2.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若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应使用公章。公司公章的样式尺寸、使用管理、使用流程都有一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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