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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烟代购合法吗

鲜** 江西-九江 工商税务咨询 2024.04.29 11:59:00 492人阅读

免税烟代购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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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条文,国家对于烟草制品的生产环节、销售渠道以及进出口贸易均进行严格的专卖管理,同时还实施了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方能从事相应业务的制度。除此之外,相关法规还规定,除了获得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和拥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以外,未经授权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或实体店铺销售烟草专卖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5万元及以上的,便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024-04-29 12:01:00 回复

解答如下,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律图网: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律师回答: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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