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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子用假身份谈恋爱骗东西算诈骗吗

马**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4.28 14:56:00 426人阅读

一个女孩子用假身份谈恋爱骗东西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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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以恋爱为幌子行骗钱财之实,无疑亦是诈骗的一个种类。在恋爱过程中,若有人以种种理由频繁索求财物,这是否构成诈骗,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细致分析方能断定。欺诈行为的实质在于使受害者在特定情形下产生误解,并依行为人所期望之方式处置其财产。因此,无论是虚构、掩饰过去的事实,抑或是当前的事实与未来的预期,只要具备以上要素,即可视为一种欺诈行为。若经证实确属诈骗,则可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4-28 14:58:00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借贷之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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