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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人横穿马路遭车辆碰撞时的责任划分问题,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必须根据每一起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详细情况来进行判定:
一、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人行横道线上,而且并未发现有证据显示行人存在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那么行人对此事的发生便无需承担责任,而机动车则需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
二、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如果行人的行动已明显偏离了人行横道线,但同样也未发现其有闯红灯的违规行为,在此情况下,机动车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行人也要承担较轻微的次要责任。当然,若行人已经进入了机动车道内,但驾驶员并未对其加以足够关注,那么即使机动车并非全然过错方,仍需相应地承担部分责任。
三、机动车承担较轻责任或者无需承担责任,行人承担主要责任甚至为全部责任:倘若已有充足确凿的证据表明行人确实存在闯红灯的违章行为,并且其突然闯入到机动车道上的行为使得机动车应急刹车都无法阻止事故的发生,此时行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究竟是主要责任、全部责任抑或是和机动车驾驶员共同分担的同等责任,还需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打电话分散注意力、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因素综合判断确定。
2024-04-28 14:4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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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行人过马路时遭遇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问题,我们无法简单地给出一致性的结论,需具体到不同的事故情境中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首先,当肇事车辆承担全部责任,而受害人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时,事故发生的地点必须处在人行横道线上,并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受害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规则;
其次,倘若受害人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越界行为,但没有证据显示其存在闯红灯行为,则此时由肇事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行人仅承担次要责任。
然而,若受害人行人已经处在机动车车道内,而肇事方却对此缺乏关注,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仍应由肇事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行人只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在有些案例中,肇事车辆可能仅仅承担次要责任或是不需要负责,而受害人行人却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完全责任,甚至与肇事车辆共同承担同等责任。
当存在证据证明受害人行人已经闯红灯,或者其突然冲入机动车道,令肇事车辆即使紧急制动亦难避祸端,此时行人到底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取决于肇事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过失。
若肇事车辆驾驶员存在如电话分心、过度饮酒及超速驾驶等不当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人也无法被裁决为承担全部责任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024-04-28 11:12:00 回复